商标评审包括: 1、对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的复审 2、对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的复审 3、对注册未满五年的商标有争议的裁定 4、对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争议的裁定 5、对不服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的复审等。
申请必须提交的材料: 1、商标评审申请书一式二份; 2、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二份,由申请人签字/盖章; 3、附送商标局《商标驳回通知书》或《商标异议裁定书》等商标局发文的原件以及寄送商标局发文的信封原件; 4、申请人如是公司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,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 5、复审理由、材料目录、证据目录、证据材料一式二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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